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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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患者申报特殊门诊病种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阅读量:1827

各部、科、室:

如有患者前来咨询关于申报特殊门诊定点在衢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或康复医院,请告诉患者申报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社保局领取并填写《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或家庭病床治疗申请单》(城乡居民保险病人不用填写此申请单)。

2)经定点医药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职工医保病人持《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或家庭病床治疗申请单》(城乡居民保险病人不用填写此申请单单)和就诊资料(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特殊病种诊断的相关检查报告等)、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申报、核准手续。

3)可以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有效期为五年,期内病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就诊医疗机构(经核准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办理变更)或满5年需继续特殊门诊治疗的,应重新办理申报手续,报经参保地社保局核定。

符合申报特殊门诊的病种如下: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请相互转告通知,谢谢!如病人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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